2017年12月25日,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申报创建单位进行创建资格评审工作。经评审,3个示范区创建申报城市五大连池市、富裕县、桦南县符合创建资格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评定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单位: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150001)
联系电话:0451-82640307 传真:0451-82640490
电子邮箱:540238521@qq.com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文化厅
2017年12月25日